第四章 母女同乐(7/7)

是他的朋友。他最早对“朋友”这个词有着刻的印象,全是因为一个小孩。那个小孩,只有十六岁,却是他的“”生涯中的第一个真正的“雇主”。

史加达见到他的“客主”的时候,他也愕然了好一会儿,他之前想不到他要服侍的,竟然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,这样的小孩几乎是完全没有发育的。

她只有一百三十八公分,和他的一百九十三公分身高比起来,她似乎只到达他的腹部,当时他就认为这个小孩是“雇主”的儿,然而那小孩看着他,说他很俊美,她很喜欢他,他于是知道这个小孩就是真正的买主了。

孩扎着马尾,虽然不是很漂亮,却是很娇的,白白的脸蛋儿证明她应该是比较有钱的家的儿。她的身子骨还没有扯开,身段很是清瘦,加之青稚的脸蛋,他看不出她身上任何成熟的特征。

虽然他以前和狼过,和许许多多的过,但却从来没有和这么小的的经历。他于是问了她多少岁,她说她十六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