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五十三章 血债,要用血来偿还(3/5)

把。一直以来,吴阿蒙就是喜欢用拳了,还是第一次用这把刀。当时,陈宫还给这把刀起了个霸气的名字,叫做碎灭刀。

这是什么呀?吴阿蒙不太喜欢,还是直接就叫做狗腿刀吧,因为这把刀的形状,极像一只狗腿。

这把刀重脚轻,前宽后窄,背厚刃薄,抡砍时力量集中在刀的前部具有斧子的杀伤力,非常适合搏砍杀和在丛林中行进时开路。刀的尖端可以刺击目标,弯曲的刀刃可以斩击或砍击目标。而这把刀沉重的刀刃比弯刀更容易造成很的伤,甚至能切断肌与骨,十分霸道。

应该说,这还是吴阿蒙,第一次用这把狗腿刀。要是搁在一般的身上,想要挥舞起来都费劲,吴阿蒙却是很来劲,对着那青帮长老咔咔的就是一通猛砍?刀法很重要吗?一力降十会啊!

吴阿蒙有力量,又速度,又有灵活,这些加在一起,就已经够可怕了。更何况,他还有十三太保横练的硬气功,这才是真正地杀招。

对于每个,陈宫都特意分析过,比如说胡和尚,长棍让他给设计成了弹簧短棍,还带着尖刺,这样可以近距离突然袭击,杀伤力巨大。吴阿蒙也是一样!如果上来就把露了十三太保横练的硬气功,敌肯定会提防,可要是用刀,这样在很大程度上,能转移了敌的视线,还能够起到诱敌的作用。

等到机会,一拳就可以重创敌

当当!连续的几刀,那个青帮长老震得手臂都酸麻了,周围都是敌,这样下去,老命都得丢在这儿。他突然喝了一声,长剑如毒蛇,在空中连续闪动了几下,直刺吴阿蒙的胸。吴阿蒙一刀劈空,跟着往前迈了一步,拳砸向了那青帮长老的面门。

是疯了?

那青帮长老心大喜,然后就大惊了,这一剑恍若刺到了钢板上,再也难以刺进半分。而吴阿蒙的拳,已经到了近前。这一幕,吓得他冷汗都下来了,连忙往旁边躲闪。蓬!脑袋是躲过去了,拳结结实实地打在了肩膀上。

咔嚓!肩胛骨当场折断,那青帮长老如断了线的风筝,横飞了出去。

四周都是思羽社的兄弟,他们一起出刀,当场将那青帮长老给剁成了一滩泥。本想着来内地一趟,把叶羽给押回去的。谁想到,没带走,反而是命丧内地了,这算是魂归故土吗?剩下的那个青帮长老看得血脉贲张,他已经中了两刀,面对着胡和尚如狂风雨般的攻势,更是堪堪可危。

怎么办?

在身边,还剩下几个青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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