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开端(3/17)

理智所控制的。这一刻,我体会到了类的劣根

抱着看一眼也不会花多少时间的心态,我久违地打开了尘封已久的信箱。

同时也打开了一扇也许不应该被打开的大门。

“全自动强制催眠指令导仪V2.78?”

看着眼前这个包装盒上写着的大字,我实在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吐槽。

在拿到这个东西之后,已经过了半天。虽然第一反应是想把它马上扔到边上的垃圾箱里,但是果然还是在意的不得了,最后也就留了下来。

之后我当然也试着用网络去调查了一下,但是最后毫无收获。

这个的包装上虽然写着产地,生产厂家,专利号,甚至还有质量认证标志。但是稍加调查,就会发现全部都是假的。话说居然连产地都是虚构出来的,这根本已经不是造假的程度,而是恶意卖萌吧。

一般到了这种程度,大部分都会把它当做恶作剧而置之不理了吧。然而有一点让我始终非常在意。

既没有途径邮局,也不是通过快递,这东西只可能是被某直接放进我家信箱的。真的有会为了向一个陌生做恶作剧而专门跑一趟么?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中,这也实在过于大费周章了。

另外,我之所以能肯定是陌生做的,是因为在我之前的十六年生中,绝对不存在这样一个关系好到会向我做这种恶作剧的

再说说包装里面的东西,如果一定要我来描述的话,就是一个装着类似闪光灯的黑色塑料,从上到下只在背面有一个按钮。

按照附带的说明书上的说明,只要将那个闪光灯一样的东西对准目标的眼睛然后按下按钮,目标就会陷最长二十秒的无意识状态。而目标在这段时间里听到的所有话,都会被当做指令地记在潜意识的处。

如果上面的话可以当真,那这东西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我这种催眠好者的梦想了。

不得不承认,不扔掉它多少也包含着我希望这玩意儿是真的这种心在里面。

正如某所说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照现在的状况来看,只有真的用用看才能知道这玩意儿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催眠功能。

如果只是催眠自己的话,我倒也不是不能冒险在自己身上实验一下。但按照说明书所说“本产品的功能仅针对,由其他使用方法造成的问题,本公司一概不负责任”,这句话真的让非常犹豫要不要在自己身上做实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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